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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從懷孕一開始,
我就上我們人事室的資料查詢,
上頭清清楚楚的寫著:
產前假8日
產假42日

奇怪,
這怎麼和我同學她們的56天不一樣,
56-42=14
天呀!14天ㄟ,
為什麼我就要比別人少14天,
這實在太令人生氣了。

特地上網查了一下,
勞保規定的就是56天,(有些公司好像58天)
為什麼我們公司這麼不近人情阿,
公保也太機車了吧,
公務員也是人阿,
怎麼會這樣,
我還和gao碎碎念了好幾次,
害gao都故意開我玩笑說:
你不要為了14天想不開,
辭掉公務員工作啦~

當然我不會這麼衝動啦,
不過這真的讓我很.....
我的工作性質雖然有產假,
但因為績效壓力,我產假的工作一樣要補足,
是不會有人代理我的工作分量的,
也就是說即使放完假,
我應該有趕不玩的工作量,
以補足產假期間沒做的分量,
工作分量都已經跑不掉了,
連休息的假期也不讓我好好放嗎?

結果上網查詢了之後才發現,
原來勞保的56天是包含假日,
公保的42天是不含假日的,
所以以週休二日再加進去的話,
是差不多的天數。

我也才知道,
原來勞保沒有所謂的產前假,
所以,
我反而是有多放到幾天喔~

噗~這樣想想我就釋懷啦!
雖然有點討厭產前假的限制:產前修完
也就是說我得好好安排這8日,
很想安排在預產期前幾日,
這樣可以連著放,
也不用擔心上班到一半忽然要生的窘境,
可是又因為規定產前需把假期用完,
那如果我早產,
沒請的就沒了ㄟ,
所以這樣安排也行不通,
我得另外想想該如何運用這8日才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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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oan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